發現拍照,威脅記者“不要搗亂,不然有你好看”
  民警處理一宗投訴後離開不久,“促銷”又開始了
  運營商:沒有搞過這種活動
  連日來,本報接到多起讀者投訴,火車站一家小商品城旁有多個坑人的陷阱,騙局模式幾乎雷同,打著“存話費送手機,送平板電腦”的幌子,交了1300元,其實到手的話費都沒有這麼多,有的甚至只有100元。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鄭州晚報記者 冉小平/文 周甬/圖 線索提供:張先生(稿費100元)
  投訴 交了1300元,手機上只有100元話費
  李夢華幾天前經過火車站去外地,在福壽街與正興街交叉口向南500米路東的一家小商品城看到有人搭檯子做活動,背景牆上有某家運營商的宣傳語。臺上一年輕男子正口若懸河地宣傳:存1300元話費,免費送手機,送平板電腦。一陣激動後,李夢華交了1300元。回家打開手機一看,裡面只有100元的話費,大呼上當。
  同樣被騙的還有市民張華,6月2日,他去這家小商品城看貨,在樓下閑逛時被這個促銷活動吸引。
  經過一輪又一輪的“洗腦”,張華刷POS機刷了1300元,拿到了手機和平板電腦。
  張華稱,他拿到手的手機已裝好了手機卡,但沒電打不開。頓時覺得被騙,他找主持人退貨。
  “熱情似火”的主持人立馬變了臉,叫了3個小打手把他拉到一邊,圍攻、謾罵,趕他離開現場。
  張華到家後充電發現,繳的1300元話費,短信顯示只有888元。
  調查 到手的話費還是分攤的
  鄭州晚報記者昨日見到,活動方送給張華的手機是一部7060型號的酷派手機,另有一臺牌子為iTMEX的7英寸平板電腦。
  張華介紹,按市場價計算,這兩臺電子產品的價格頂多也就五六百元。
  張華拿到的這部手機,收到的短信顯示,這部手機使用的是2014年5月全國預存話費送手機96元檔(24個月)套餐。他手機只到賬了888元,每月返還37元,合約期從2014年6月到2015年5月。
  張先生昨日撥打一家運營商的客服電話,確認手機卡裡話費餘額為888元,與主持人口中說的1300元相差了整整410多元。也就是說,張華要用這部手機,每月還需要交59元。
  根據張華提供的證據,當天他刷卡的商品名為萬灘金鑫通訊店。
  暗訪 有人想退貨,挨了一頓打
  他們究竟是怎麼忽悠的?鄭州晚報記者昨日實地暗訪。
  背景牆迷惑人,上有一家運營商的logo,還有酷派手機、科諾智能平板電腦的字樣。
  跟蹤這一團夥長達一周的張華說,每天展臺上站的主持人都不一樣,但說法和忽悠手法都一樣。鄭州晚報記者昨日經歷了一整場活動,主持人嘴裡說得最多的就是“免費送”“送”。扔餐巾紙,半箱成條的餐巾紙扔在臺下,顧客一擁而上搶光,扔小毛絨玩具,扔項鏈,扔手鏈,之後還說要扔手機。三四十人擠在一起,都想站在第一排,搶到主持人送的禮品。
  張華稱,主持人拿著話筒不停地說話,不時朝下麵扔禮品,一時貪圖便宜,他完全跟著主持人的節拍走,根本沒想到是一個陷阱,是他們精心設計的騙局。
  主持人喊:“免費送手機,你們要不要?”臺下一陣狂熱地喊道:“要。”
  “打電話交話費,你們交不交?”臺下又一致地喊道“交”。
  “每月96元最低消費,你們用不用得起?給了你手機,你消費不起,也不能給我們做宣傳。”臺下人都喊“用得起”,有人手裡還拿出100元,證明自己的實力。
  “現在交1300元話費,拿走手機和平板電腦,交不交?”臺下又一陣“交”。主持人還將幾名男子的一沓現金拿走,數了數,又還了回去。“不要你們的錢,不要你們的錢”,邊給顧客遞錢邊重覆這句話。
  記者註意到,混在觀眾里的有好幾個托兒,對主持人的提問他們都扯著嗓子回答。
  在交錢環節,記者註意到,一名40多歲的女子遞上銀行卡,工作人員現場刷POS機。但當工作人員將刷卡確認條交給這名女子簽字時,她只是象徵性地塗了下,沒在確認條上留下任何字跡,隨後拿著手機和平板電腦離開了。
  暗訪期間,記者拍照時被幾名男子盯上了,上來要求記者“不要搗亂,不然有你好看的”。
  在刷卡交錢環節,記者不配合,幾名工作人員將記者拉在一邊:“不買趕緊滾,再惹事信不信讓你在這爬不起來!”
  鄭州晚報記者註意到,現場至少兩名男子刷了銀行卡,被告知密碼有錯誤。其中一名男子堅稱自己刷卡了,密碼沒錯,被旁邊幾名身強力壯的男子轟走了。還有一名身高約1.75米的魁梧男子交錢拿到手機和平板電腦後,意識到被騙,要求退貨,被人群中的托兒盯上了,將男子圍在展台旁毆打,男子的襯衣後面被撕掉,站在臺上的主持人用腳猛踩男子的頭。
  民警 涉嫌欺詐消費,應歸工商部門管
  記者註意到,當天上午的一場活動,至少5個人被騙。只有安陽的郭志明比較幸運。意識到被騙後,郭志明後悔不已,要求退貨時遭到這群人的威脅,他撥打了110。
  解放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面對民警,一男子主動要求給郭志明退回1300元錢,狡辯稱:“剛纔給他退錢,人不見了。”郭志明退還了手機和平板電腦。
  民警稱,他們也很無奈, “情況很普遍,顧客報警,我們來查,商家又把錢返還給你,我們還能怎麼說。”
  民警解釋,這種促銷活動涉嫌欺詐消費,屬於工商部門監管,他們最有執法權。工商部門不介入,他們也不好說。
  進展 民警離開不到10分鐘,騙局又開始了
  解放路派出所民警在現場處理時,小商品城北側的一個展台同樣打著一家運營商的幌子,採取同樣的方式忽悠市民;東南側的一個站台則打著另一家運營商的幌子,正在向圍觀市民扔紙巾。
  記者瞭解到,小商品城外共有3個打著“存話費送手機,送平板電腦”的展台,時間長的有大半年了,短的也有一個月,忽悠手法如出一轍。
  附近一名保安稱,這3個場地都屬這家小商品城管理。
  民警處理完郭志明的事情離開後不到10分鐘,這家小商品城西南側的這個展台又開始促銷。
  回應
  運營商沒有存1300元話費送手機的活動
  目前手機卡正在推行實名制,即需要持本人身份證辦理,促銷現場做活動送出的大量手機卡是怎麼購買的?
  昨日,記者用讀者張華從促銷現場拿到的這部手機撥打一家運營商客服熱線瞭解情況。
  客服人員表示,他們無法提供本手機卡開卡人的姓名,只能幫忙核實。經核實,這張手機卡開卡人並非張華。
  客服人員經查詢後告知,他們並沒有做預存1300元話費送手機的活動。具體的促銷活動建議市民到營業廳咨詢。針對他們是否在這家小商品市場外搭設展台搞促銷活動,客服人員表示,如果是他們做的促銷活動,現場會有投訴電話。
  每天有多少人被騙?為什麼這類涉嫌消費詐騙的展台都搭在這家小商品城旁?這類騙局究竟該由哪個部門來整頓?
  本報將繼續跟蹤報道。
  如果您遇到過類似騙局或知道內情,請撥打晚報熱線96678或@鄭州晚報新浪官博、官微留言。
  (原標題:在火車站看見這種活動,別信 發現拍照,威脅記者“不要搗亂,不然有你好看”民警處理一宗投訴後離開不久,“促銷”又開始了運營商:沒有搞過這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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